三堤口司法所2022年2月4日接收一名白湖监狱龙山监区送交的刑满释放人员董某某。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董某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登记的住址相山区桂苑路热电厂小区系其入监前借住朋友的房屋,其出狱后将不在该处居住。司法所要求董某某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以查明其真实的户籍和居住情况。
2月7日春节假期结束第一天上班,董某某来到司法所出示了身份证原件,该身份证上记载其居住地为杜集区高岳街道某某村,董某某也自称其户籍地址和身份证住址一致。根据安徽省安置帮教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应由户籍地司法所进行接收、管理。三堤口司法所向相山区司法局汇报了此事并和杜集区司法局高岳司法所进行了沟通,高岳司法所同意接收董某某。2月10日下午,三堤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董某某移交给高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