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监督长制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安徽落地生根的重要实践探索。相山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打通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高位推动。环境监督长制工作启动以来,相山区高位推动,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一镇八办、一个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山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环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将全面推行环境监督长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列入区委、区政府督查计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人。
人员培训到位。可以邀请市级技术部门人员分层级开展环境监督长及监督员培训,加强环境监督员运用科技手段快速上报、及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同时,探索采取“1+N”结对指导方式,即1名区、镇街(开发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结对帮扶不少于10名社区环境专项监督员,帮助提高环长制工作人员的环境专业能力和水平。
抓好工作闭环。隐患排查上报采取层级报告和线上直报两种方式,线下由环境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镇街(开发区)、区三级环境监督长逐级上报;线上由环境监督员等通过“12345”政务服务全民热线、“生态APP”等平台直接上报。从问题的发现、上报、交办到督查,要形成工作的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