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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矫正教育模式 推动社区矫正教育常态化运行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1-18 16:0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管理力度,相山区司法局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将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多举措扎实开展相山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相山区司法局接到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及时通知司法所,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对被评估对象所在村委会、家庭成员、邻居进行走访、谈话,并做好详细笔录。主要围绕被评估对象居住情况、生活及家庭情况、违法违规表现、犯罪原因等情况展开调查,充分听取被评估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邻居意见,有效了解和掌握被评估对象生活和思想状况等情况,为客观做出分析判断,明确提出评估意见提供了有效依据。

二是做好入矫登记,严把入矫关口。司法所自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报到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由工作人员对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制定矫正方案。

三是做好谈心谈话教育工作。司法所通过谈心教育,主动关心、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与矫正对象坦诚相见,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希望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社区矫正的态度,严格服从社区矫正制度管理。

四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工作。一方面在矫正期满前一周,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矫正对象写好解矫总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整体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完成《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另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嘱咐矫正对象在解矫后仍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以后的生活,做一名尊法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