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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入矫课”,把好“解矫关” 相山区司法局这么做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29 10:29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相山区司法局严格把好入矫衔接阶段和解除矫正阶段的警示教育关。

如果说入矫教育,是为了强化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那么抓好解矫教育,则是助力社区矫正对象走好社区矫正最后一公里,相山区司法局这么做:

一、为做实做细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衔接工作,相山区司法局实施多重举措强化对新入矫对象的教育管理,为社区矫正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首先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告知其《社区矫正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服从监管,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履行应遵守的义务,强调违反规定的后果,为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身份,牢固服刑意识;接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谈话,启发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强化责任感和纪律意识;最后明确矫正小组责任,让其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宣告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书上签字。

入矫宣告和入矫教育是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之后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把好入矫第一关,上好入矫第一课,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规,以行为规范约束自己,提高悔罪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成为守法公民。

二、依法进行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环节,为巩固社区矫正教育成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能够顺利回归社会。相山区司法局采取“3+1评估”模式对临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常态化解矫教育。一是规范解矫程序。在社区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能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等日常表现综合评估,符合解矫条件,工作人员为其履行相关手续,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解矫。二是解矫谈话教育到位。通过强化解矫谈话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明确方向,树立自信心,增强守法观念,为其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打牢基础。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耐心地与临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交流谈心,叮嘱他们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增强自律意识,管好自身言行,守住法律底线,坚决避免重新犯罪。三是衔接到位。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为其建立个人解矫档案,将其纳入安置帮教的范围,指定帮教责任人,对其采取针对性就业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计上的困难,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