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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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5-04-01 16:45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协审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协审人员须坐班参加审计项目。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区审计局结合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参加审计项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5430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xssjbgs@163.com

人:丁紫薇、李贺

联系电话:0561-3193298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工程造价类)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xlsx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工程造价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