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司法局主要职责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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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3-19 08:22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8号)和《中共相山区委、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区发〔2019〕2号)精神,设立相山区司法局,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机构简介

相山区司法局成立于一九八三年,现有在职在编人员7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5人,事业编制10人,退役军人专岗22人,区聘人员12人,其他工作人员4名,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1个直属机构相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大队);向镇、街道派驻7个基层司法所、2个司法所筹备组;指导管理5个律师事务所和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查。

(二)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及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办公室、法制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律援助中心)

直属机构:相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大队)

四、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相山区司法局行政编制3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单位负责人:朱林

办公地址: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三楼(南湖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办公电话:0561-319553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邮编:235000

电子邮箱:xsqsfj55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