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
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有:(一)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管理全区律师工作; (三)法律援助工作;(四)社区矫正工作;(五)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 (七)管理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
1、组织全区“六五”普法终期检查,迎接市、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2、扎实推进“法治相山”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3、强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示范镇(街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建设法治文化传播阵地。
(二)人民调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促进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能。分期分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8次,确保每名调解员每年培训1次;
3、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组织排查不少于4次,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区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和安置率;减少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2、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和日常监管,全年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3、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利用社会力量,扩大帮教人员就业机会,拓宽安置途径,安置率8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犯罪率3‰以内。
(四)法律援助工作
1、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实行律师座班;
2、保证法援案件办理的数量、实现“应援尽援”,全年办理案件336件以上;提升办案质量,社会律师办案、刑事案件、诉讼案件办理比例达到省规定的标准。
(五)信息化建设工作
1、全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年举办司法所信息员培训2期以上,局机关每月工作信息发送不少于20于,各司法所每月不少于20条。
三、部门概况
我局下辖7个司法所(渠沟司法所、相南司法所、任圩司法所、西办司法所、东办司法所、东山司法所、三堤口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我局共有司法行政编制31个,现有司法干警43人,其中司法行政编制2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