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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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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1-16 10:0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与南湖路交叉口南黎街道办事处三楼相山区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553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334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包括:政策法规1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1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9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机构领导14条,机构设置24条,财政资金19条,精准脱贫11条,应急管理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3条,行政权力运行27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招标采购2条,新闻发布11条,上级政策解读9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主动回应10条,监督保障83条,证明事项清单1条。

(一)主动公开与中心工作相结合

1、应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相山区司法局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及百姓关心的热点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本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注重落实。依法梳理和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落实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3、财政资金重点公开。及时、准确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财政资金公开快、准、实,依法依规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按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19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0件。

2、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责任。健全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依申请公开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序的完成了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搬迁等工作,及时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并传达培训内容,做好学习落实。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优化职能,继续推行“一把手”负总则,落实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中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和健全相山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向社会各界公布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动态、财务状况等信息,并设置互动栏目,为群众答疑解惑,加强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接受社会评议和社会监督。三、强化考核监督为保障相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和公开不及时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依据并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区政务中心发送的整改信息,及时整改并公布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4 

5 

 3

15

15

5 

1 

3

2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政务公开存在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数量较少,信息比较单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较少,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业务不够熟悉,没有专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等。对此,我局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改进工作。主要改进情况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注重实效,补差补缺。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实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培训,提升水平。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局干部队伍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