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相山区司法局局长孙川解读《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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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8-31 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相山区司法局制定《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现区司法局局长孙川对该文件做了如下解读:

请问本文件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1〕34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分工方案>的通知》(司办通〔2021〕52号)《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皖司发〔2021〕31号)和《淮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淮司通〔2021〕27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请问本文件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依托,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请问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负责牵头起草,通过征求各司法所、各部门意见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

请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多元的法律服务,从而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请问创新举措有哪些?

答:此次活动将乡村振兴与司法行政职能充分结合,发挥法治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请问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答:下一步将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进一步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