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婚姻家庭篇三问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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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06-20 15:38

一、冷静期后的30天内未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双方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受理后有三十天冷静时间,待冷静期过后双方需要在三十天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无论原因,只要超过了60日的离婚冷静期未去领取,直接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男女双方确实无法和好,如果协议离婚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因疫情原因一方被隔离管控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结婚登记吗?

结婚登记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待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以后颁发结婚证。

代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代理人对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负责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

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一)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其亲自表示,如遗嘱、结婚、登记;

(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

(三)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四)违法行为。

结婚登记,涉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因此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作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当事人愿意结为夫妻的真实意愿,避免发生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如果申请结婚的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三、因疫情影响未能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已签字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即使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双方未持此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