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援助”项目。
(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建立法律援助项目。
(3)实施主体。相山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全年接收案件数量500件。加强乡镇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全面及时办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地方政府化解维稳、信访等集团性、群体性援助案件,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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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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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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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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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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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相山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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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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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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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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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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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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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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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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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全年案件数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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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全年案件结案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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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案件指派及时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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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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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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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困难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范围内 |
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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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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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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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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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司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保障水平。
(2)立项依据。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司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保障水平。
(3)实施主体。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司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保障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5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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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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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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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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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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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相山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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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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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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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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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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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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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工作经费项目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司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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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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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保障内设机构数量 |
1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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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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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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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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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大力开展各项业务,促进社会稳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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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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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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