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的通知》(皖法办发〔2022〕21号)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相法发〔2021〕1号)及相山区年度履行职责清单要求,请各单位于2月13日前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2024年度述法报告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xsqfzbxx@163.com。
各述法主体应以第一人称口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这一主线,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相法发〔2021〕1号)和相山区年度履行职责清单要求,严格述法报告内容,报告一般应包括本人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三个部分。其中,上一年度履职情况应实事求是、突出亮点、体现特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直面问题、见人见事;下一步工作打算应就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履职情况部分一般不超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相山区2024年度述法将采用会议现场“重点述”和年终述职“普遍述”相结合的方式,暂定于2月底举行会议现场述法,届时会随机选取15-20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具体现场述法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谢银平、单泽萌(3195018)联系。
附件:相山区年度履行职责清单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附件
相山区年度履行职责清单
(一)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带头学习淮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年度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列入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三会一课”内容情况。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托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加强对党委(党工委)文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5.配合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在编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情况。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带头学习淮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
2.加强对本级行政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推动落实公共政策兑现和行政机关履约践诺情况,制定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区委、区政府、同级党(工)委、人大主席团(工作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避免产生合法性审查工作走形式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4.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督促在编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定期组织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道德纪律、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本年度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情况;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6.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50%。推动行政案件数量、行政案件败诉率双下降情况;配合执结重大执行案件、化解重大涉执信访工作情况;依法及时协助履行法定义务、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面强化法院执行工作保障以及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
7.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三)区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带头学习淮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推动落实公共政策兑现和行政机关履约践诺情况。
2.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配合执结重大执行案件、化解重大涉执信访工作情况;依法及时协助履行法定义务、全面强化法院执行工作保障以及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情况。
(四)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带头学习淮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情况;推动落实公共政策兑现和行政机关履约践诺情况。
2.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及时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所在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4.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特别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以及本年度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情况;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6.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100%,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50%。深化“府检”“府院”联动机制情况;履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研究谋划、实质推进、协助支持解决本系统、本部门执行难问题,以及配合执结重大执行案件、化解重大涉执信访工作情况;依法及时协助履行法定义务、全面强化法院执行工作保障以及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本年度本部门败诉原因分析和整改举措情况。
7.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