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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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相山司法局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5-30 10:35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经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签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号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依法治区办秘书室,电子邮箱:xsqfzbxx@163.com,联系电话:3195018。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相山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相山为目标,一体推进法治相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相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抓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

1.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必修课程。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参加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参加

3.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积极参与安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建设论坛。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参加

二、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

4.开展相山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委有关部委、区直有关单位参加

5.落实安徽法治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编制党(工)委政府及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6.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认领清单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委有关部委、区直有关单位参加

7.贯彻落实党委书记点评述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完善述法流程,提升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质效。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8.参与“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将群众“小百分比”的急难愁盼办到“百分之百”。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参加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0.接续实施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提升“皖事通”“皖企通”便民惠企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镇(街道)参加

11.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

12.建立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参加

13.建立完善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

14.建立企业财产处置“活封“活扣”“预处罚”等善意文明执行机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5.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

16.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

17.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道)参加

18.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效能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9.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信用惩戒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参加

20.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制度。强化企业自律,鼓励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来产业协同治理。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2.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3.推进首创性、差异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每件事”迈进。

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参加

24.有序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镇(街道)赋权事项调整,确保基层对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参加

25.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

26.完善“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

27.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

28.建立健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推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及各镇(街道)参加

29.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提升出庭应诉质效。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及各镇(街道)参加

30.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

五、进一步推进公平公正司法

31.持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2.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协作联动,加强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

3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34.加强对“裁执分离”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裁”“执”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和执行效率低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

35.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参加

六、进一步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36.统筹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统筹谋划“九五”普法工作。抓好“关键少数”,探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评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以及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37.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3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39.全面推广新时代“一杯茶调解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参加

40.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牵头,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41.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2.开展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3.开展“净网2025”专项行动,对突出网络犯罪全面实施“全链打击、类案打击、生态治理”。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参加

44.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者管理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45.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制度。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6.深化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应用,开发执法司法全过程监督等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

参加单位:区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