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相山区残联编制。全文由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相山区残联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桂苑路2号残联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0311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898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领导10条,机构设置9条,财政资金13条,应急管理9条,精准脱贫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6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7条,行政权力运行4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招标采购5条,新闻发布5条,上级政策解读9条,本级政策解读12条,监督保障15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制度建设。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完善制度。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结合相山区实际,印发《相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推动政府工作落实。一是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充实各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区本级信息公开网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新增、删减、调整完善栏目20余个。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工作任务公开。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现有的目录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共资源配置(含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优化细化目录组配,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三)透明运行政府权力,全程公开重大决策。一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区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并及时更新调整。二是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程序》,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前须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情形,还规定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征集意见及意见采纳、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制定单位引导公众参与、区政府有关会议利益相关方会议列席制度等具体工作流程,避免了群众参与流于形式。
(四)及时多样解读政策,主动回应社会舆情。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深入解读政策背景、政策内容、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设置“三大攻坚战政策和稳定市场预期政策解读”栏目,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镇街、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采取问答、图片、图解等形式丰富解读效果,方便公众快速理解最新政策。二是主动做好热点回应。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及时主动回应,用事实说话,架起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如相山区强降雨灾情、不文明养犬、非洲猪瘟防控等热点舆情均及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回应,以正确的方式传播真实的信息,减少信息传播中的误解。同时,对市长热线定期发布政务舆情月度统计,加强对网络舆论、社会舆情的研判分析及应对处置,在科学引导网络舆论,优化社会治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大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对全区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做到“有问必答、有需必应”。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跟班学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各镇街、区直部门分期至相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学习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业务水平能力。
(六)严抓工作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0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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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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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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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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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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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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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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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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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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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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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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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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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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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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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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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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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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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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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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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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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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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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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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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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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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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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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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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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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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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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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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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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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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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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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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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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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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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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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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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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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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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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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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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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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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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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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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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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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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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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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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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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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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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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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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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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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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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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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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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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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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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进步,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存在较大的进步及完善空间,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及内容保障工作不平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网栏目设置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舆情搜集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工作人员不固定,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2020年,我会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强化检查,进一步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创优争先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考核结合起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山区残联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