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政办〔2018〕91号
关于印发《相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
机构设置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相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30日
相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
(2018-2020年)
为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淮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淮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状况
1、区位环境比较理想。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之交。相山区是淮北市主城区,面积14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2.5万,流动人口1.6万人。下辖1个镇、8个街道和1个省级食品经济开发区,共有74个社区、12个行政村,人口居住集中,交通发达。
2、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丰富。区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7家,其中一级综合医院19家、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5家、村卫生室20家、门诊部13家、诊所117家。同时全市95%的市管医疗资源集中设置在我区,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8家。区管医疗机构现有医务人员189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858人,执业注册护士1024人。辖区居民每千人拥有床位11.96张(含市级)、医护人员10人(含市级)。
3、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区管医疗机构诊疗服务116万人次,住院1万人次,全区病床使用率约35%,其中:民营一级医院设置床位381 张,病床使用率约25%;渠沟镇卫生院设置床位40张,病床使用率约30%;相城医院设置床位99张,病床使用率约90%;精神病医院设置床位70张,使用率100%。各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
4、群众服务需求变化明显。伴随着人口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疾病等中老年疾病对城乡居民健康构成威胁,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呈上升趋势,传染病依然存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
(二)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过于密集且不合理,超出全省主城区医疗机构平均数40%,属全省设置密度最高的区。由于历史原因,区级设置的257家医疗机构,85%集中在人民路以北,电厂以东,东岗楼立交桥以西,老城区医疗机构密集设置,新城区及农村区域相对不足,发展极不平衡。
2、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由于位于主城区,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丰富,但区管一级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较低,设备利用率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短缺,层次不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需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居民就医多数选择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3、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学科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和政府投入,整体实力与技术水平不高,创新不足,儿科、妇产科、精神卫生等专科仍较为薄弱,其他专科优势不明显。同时,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制不健全,学术梯队建设存在断层,且人才流失现象普遍。
4、服务能力有待提高。2017年区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2%,卫生技术人员副高以上职称占1.1%,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少、能力低、水平差,基层首诊和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新理念难以实现,影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
5、分工协作需要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与区卫生计生委工作配合上,协同性不强,联通共享不足,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缺乏有效的一体化安排,难以应对日益高发的慢性疾病、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健康问题。
(三)机遇与挑战
1、医疗卫生发展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新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健康中国从大健康、大卫生的高度出发,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将健康中国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升了战略定位,拓宽了发展领域,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上发挥了促进作用。
2、综合医药改革寻求新突破。“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期,对医改进行了全面的顶层设计,为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薄、基层机构发展滞后、健康保障缺乏合力等问题提供了保障,对增强政府调控医疗卫生资源的能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3、健康产业发展探索新模式。未来几年,全区经济平均增速将继续保持在11%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将同步增长,在新常态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和资源调整步伐,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提高效率,以绿色为核心推动健康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4、医疗卫生供需发生新变化。“十三五”期间,全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8%以上,老龄化问题不断突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城乡居民主要疾病负担。同时全面两孩政策将进一步推动人口增长,人口发展的各种因素加重了卫生服务供给和卫生资源调整的需求,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互联网+”服务出现新方式。随着智慧医疗的发展,信息化大数据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及加快互联网智能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医疗挂号、服务预约、家庭医生、健康管理等信息化服务方式将惠及全区居民。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加快“健康相山”建设为目标,以深化医改为动力,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区域协调、运转有效、分工合作的新型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建设品质相山奠定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参与。切实落实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主导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数量、规模和布局。统筹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康复预防之间、中西医之间、公立与民营之间以及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发展,注重发挥体系整体功能,提高资源均衡性和利用率。
3、坚持以改革为动力,转变服务模式。以创新为动力,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创新思维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模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区情发展、具有特点的保障生命周期健康的服务模式。
4、坚持以内涵发展为重点,提升服务等级。转变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方式,促进服务主动性、积极性。建立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区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打造扩建特色专科,提升服务等级。
5、坚持以智慧医疗为依托,完善信息网络。抓住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的机遇,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政策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3、《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7、《国务院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8、《国务院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11、《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12、《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13、《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
14、《淮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三)总体思路与布局
本着“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强基层、提优质、补短板,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双轮驱动”。
1、实行分级发展。加强与区域内具备危急病症、疑难杂症诊治和具有精准医疗技术的市级医院或科室建立医疗合作关系,提高基层解决重大疾病的能力。在区级层面,引导综合或专科医疗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综合服务能力。在基层着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夯实基础,能够承接双向转诊任务,方便广大居民就医。
2、优化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依托区人民医院(相城医院)设立区级医疗救援中心,加强与市级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配合,负责辖区范围内紧急医学救援的指导、培训、演练和救援工作,负责承担全区各类卫生应急专业培训演练,指导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3、发展目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2020年资源要素配置指标主要如下:
全区(含市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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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目前现状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11.96 |
13.5 |
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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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
4.2 |
指导性 |
|
4.93 |
5.0 |
指导性 |
|
2.6 |
3.2 |
指导性 |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总体框架
本规划涉及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一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包括区属公立和民办一级综合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和诊所。按照《淮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医疗机构密度为参数,区管医疗机构的设置分为老城区(人民路以北,电厂至濉溪路以东,任圩街道以西)、新城区(人民路以南,濉溪路以西,与其它县区接壤交叉地带)、较偏远和农村地区(渠沟镇、凤凰山开发区、刘桥)3类。
1、实行分类控制。在医疗机构分布密集,医疗资源相对过剩的老城区,除新建小区和原址拆迁返还外,原则上为禁增范围,不再增设医疗机构;对医疗资源相对集中,未出现明显过剩的新城区及主城边缘区,医疗资源按照高标准适度增加;对医疗资源薄弱的偏远和农村地区,鼓励新的医疗资源进入。同时,鼓励引导老城区的医疗资源向新城区或城市边缘区域和农村转移。
2、区域内多元发展。在符合增设区域内,原则上同一类型(指已有相同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服务半径原则上不低于500米,对原医疗机构进行换址升级改造的,服务半径可适度放宽。在凤凰新区谋划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上规模的综合医院,满足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3、支持中医药发展。鼓励支持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中医特色服务,支持中小型医疗机构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发展;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原则上不作布局限制。
4、鼓励特色医疗发展。在符合增设范围内,新设置的诊所和门诊部优先考虑老年病、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以及有技术特色、社会需求明显的科室。严格控制产科设置,实行产科科室及床位配置数量总量控制,不断提高产科质量,全区范围内现有医疗机构不再增设产科;医疗机构现有设置的产科,年分娩量少于50例、医疗技术及设备房屋条件差的,逐步取消设置。
(二)医疗机构配置标准与布局
1、一级医院。按照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区在2020年之前,老城区不再新设置一级医院或相等规模的医院。现有的一级医院及相等规模医院可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地区符合设置条件的可适度增设。区人民医院(相城医院)新建项目2020年投入使用,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思路,形成特色科室,提供与现代医学模式相适应的医疗服务,重点发展康复科、老年病科及老年养护中心。相山精神病医院合理使用新大楼,加强精神病专科建设,努力筹建精神康复养老中心,提供集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健康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区域内原则上按照街道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范设置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现有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政府办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改造设立。将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定点机构。
3、社区卫生服务站。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中心服务覆盖不到的地方,根据居民医疗需求可以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1-2个社区居委会,服务人口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个数原则上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的4-6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不重叠。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退出机制,若有设置必要的,需公开、公平竞争。
4、镇卫生院。渠沟镇设一所卫生院,镇卫生院以保障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区卫生计生委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加大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内涵建设,2020年以前,渠沟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标准,满足周边农村居民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5、村卫生室。在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居)应当设置1家,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不新设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较多、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可以增设1-2家医疗卫生服务点。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镇卫生院直接领导下,开展农村卫生计生服务。
6、门诊部、医务室、诊所等。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鼓励支持设置高标准的门诊部、个体诊所。
(三)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是向辖区居民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驻区相山疾控分中心1家,由市级规划设置,承担相山辖区相关职能。
2、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由市级规划设置,承担相山辖区相关职能。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镇街、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所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
4、采血机构。由市级统一规划,在中心城区人群集聚区域合理规划建设爱心献血屋2个或布局献血房车2辆。
5、精神卫生机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导,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心理科为辅助,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全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成立区级精神卫生中心,挂靠驻区疾控分中心,开展精神卫生咨询和知识宣传教育,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开展精神卫生的相关服务。
6、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构和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十三五”期间,建立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区级设立1个急救中心,挂靠区人民医院,以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为龙头和市办综合医院院前急救网络共同构建相山区辖区的急救体系,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7、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办公室。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拟定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健康)单位、卫生(健康)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农村卫生改厕及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
(四)床位配置
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3.5张(含市级),新增床位向民办医疗机构特别是心血管、康复、疗养、老年病等专科倾斜。目前已超过配置标准的医院原则上不再扩大医院规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压缩床位,优化调整或转型。
(五)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0年,全区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城乡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5.0人,医护比例1:1.25,床护比达到1:0.65。“十三五”期间,大量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适时适量增加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数量。
全区(含市级)卫生人员配置
|
序号 |
人员配置 |
2017年 |
2020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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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科医生数(人) |
118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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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901 |
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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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88 |
4.20 |
|
|
4 |
注册护士数(人) |
2414 |
2624 |
|
|
5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93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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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床护比 |
0.41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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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护比 |
1.27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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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床位数(张) |
5856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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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资源配置
依托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建设,开展健康云服务计划。积极应用网络、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推动健康大数据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到2020年,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并动态更新。全区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
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共享人口健康资源库个人健康信息,连接个人和各个健康管理服务相关机构,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门户,方便群众接受更加实惠、便捷和精准的健康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十三五”期末,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90%,居民健康卡全面取代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卡。
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和应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系统实时数据的分析与监管,建立基于信息平台应用支撑的卫生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减低医疗成本。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疗机构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公立医疗机构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八)技术资源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2020年末,在区人民医院(相城医院)规划建设1-2个特色专科,90%以上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九)卫生经费配置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投入政策,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卫生经费安排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新增加的卫生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并对上述重点领域给予专项扶持。
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总体框架
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促进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建立人口健康数据库,实现与相关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协同;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有效互通和可持续发展。
依托省市级平台,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六大业务应用,支持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通过省市级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二)数据库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可对外授权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对外努力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1、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内容,存储并建立全员人口注册和索引信息库,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
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包含居民人员统计学信息、家庭档案、个人档案、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规划免疫、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社区康复、诊疗信息等内容,存储居民医疗服务结果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提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3、电子病历数据库。包含人口统计学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入院记录、住院用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内容,存储居民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
(三)业务运用系统
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不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及药品保障的强化与及时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卡等新技术,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1、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包括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计划生育手术信息系统、妇科病普查管理系统、孕前优生评估管理等系统,具备出生人口信息采集、人员档案管理、计生服务和计生政策查询、检测预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3、医疗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包括中西医电子病历、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培训等)、区域影像、区域检验、预约诊疗、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功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4、医疗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医保资金结算、监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网上实施监控,提供住院患者网上查询窗口,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强医保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促进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
5、药品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提供库存报警和自动提升功能,以及对药品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管理和更新。
6、综合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大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加强卫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利用,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四)居民健康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设覆盖市区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机构、制卡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银行之间的居民健康卡专网,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卡卡管系统、密管系统,改造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功能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五)远程医疗
丰富远程医疗技术服务应用,在区人民医院建立心电、生化、影像中心,积极推进与省市级周边著名医院的远程合作,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会诊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等医学服务,实现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即可享受高端优质资源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六)医院信息化
深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统一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继续推广以HIS、LIS、PACS为主体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新建或改造医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品管理、医药价格管理、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内容。初步形成基于医院信息平台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实现相关部门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五、服务体系的整合与协作
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共享诊疗信息、远程医疗开展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按照功能定位,区级医院主要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上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支持上级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二)中西医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统筹中西医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社会力量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与协作
加强与驻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配合,建立与医疗机构间的联防联控机制。驻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区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驻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与医疗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给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展,强化驻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
(五)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整合与协作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养老院,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相山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对养老服务床位在1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15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开展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及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打造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打造3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六)区域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协作
利用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加强合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能力。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等,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推动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七)建立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目录、转诊指征和用药目录。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上级医院应明确下转患者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现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
(八)推进基层服务模式改革
针对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服务。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内容和费用,实行按签约人头付费,费用主要由财政(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及签约个人共同承担。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计生委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合理设置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制定区内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
(二)推进发展创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向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健全健康服务体系,立足家庭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青少年健康发展、老年健康等公共服务,巩固全国幸福家庭示范市创建成果。
(三)加快人才发展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程,以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为核心,建立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培养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加强医疗执业教育,加强公共卫生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护理、妇产、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80%,推行医院自主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四)着力资源调整
加快“短板”医疗资源发展,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区域整体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标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优化公立医疗资源发展,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优化结构,强化医院内涵发展,把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高端医疗机构。
(五)强化监督评价
综合考虑各方医疗资源,在强基层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和程序。建立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和分期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