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柳泰解读《关于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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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9-18 15:37

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柳泰

解读关于“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1.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

“先诊疗后付费”,即住院患者入院时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仅需结清自付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以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2.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农村地区的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乡村振兴工作确定的重点人群、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时,都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医保政策,不需缴纳住院押金。

3.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疗时,先持有效身份证件在相应科室就诊,医院会主动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然后由患者本人或者家属与医院办理入院即可住院治疗,无需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仅需结清自付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4.医疗机构范围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住院免交住院押金,以上人群相山区辖区内所有一级医院享受不含门诊部);需要到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要从一级医院转诊后才能享受,直接到二三级医院的不能享受该政策。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相山区卫健委基层卫生办,咨询电话:0561-3193610,0561-319005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