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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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1-22 15:11

经开区管〔2021〕3号相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相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部门

 《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2

 

 

 

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

实施方案

  

为完成市委巡察整改任务,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资金及时收回,现就应收款项清零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零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应收款项清零工作的范围为开发区机关及下属机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清零的内容2021年1月1日后还挂账的应收款

  二、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成立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金融财务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收款项清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财务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信息汇总与联络。

  三、工作步骤

  清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欠款催要(2021122日至2021228日)

  对现有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催收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对欠款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对欠款的法律依据进行认定。

第二阶段:分类处理(202131日至2021930日)

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领导小组,逐笔分析研究应收款项详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1.对原将收入、支出挂往来款项的可以确认为收入支出的内容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2.对长期挂往来款项的预付工程款未竣工决算的,应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已竣工决算账务未及时处理的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3.职工因公借款,督促其尽快整理发票冲销,限期至2021630日前完成

  4.因公缴纳保证金具体经办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对到期保证金及时申请退回;对未到期的写明详细原因情况

  5.系统外单位的欠款,严格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人,积极进行清收。对于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要限期收回对于有债务纠纷的款项,要尽快与对方单位(个人)确认应收金额,并签署确认函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破产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按程序报批后核销对拒不还款单位或个人采取依法起诉强制手段清收。

  6.对通过以上途径在指定的清欠期限内不能完成清欠任务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视损失大小和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101日至20211031日)

  1.认真总结应收账款清零工作,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业务控制流程,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2.根据应收账款清零情况,对清零工作不积极、未按计划完成清零工作的部门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此次专项清零工作的认识,主要领导在起步阶段要亲自部署,在整改过程中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清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清零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有效的往来款项内控制度规范往来款财务审批手续,完善往来款定期核对催收制度,防止往来款沉积建立往来款台账和已核销往来款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应收账款管控水平,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

 

附件:应收账款分类清零任务分解表

 

 

 

 

 

 

 

 

 

 

 

 

 

 

 

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领导小组

 

做好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决定成立开发区应收款项清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之成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员:刘    金融财务部部长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投资促进部部长

张宏伟  应急环保部部长

         胡敬峰  资源规划建设部部长

             经济发展部部长

         王平安  党群综合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财务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信息汇总与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