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稳定开发区企业用工,倡导和保障外来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在开发区过“两节”,更好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决定对在开发区过节的外来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发放“留相福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相福利”发放的条件
(一) 发放“留相福利”的企业为税务登记注册在开发区的规上非公企业,未入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企业“两节”期间正常生产。
(二)发放员工须为在淮缴纳社保的非淮北户籍外来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且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29日“两节”期间一直留相。
(三)发放“留相福利”的标准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留相务工人员1000元现金或价值1000元的实物。
(四)“留相福利”发放人员由开发区规上非公企业自行申报,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10人;企业申报由开发区认定,2023年1月20日前报开发区备案。
(五) 对于留相过节的其他外市务工人员,鼓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二、“留相福利”申报时间及流程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申报企业于2023年1月11日—1月2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开发区备案:
1.《**企业2023年“两节”期间稳岗留工实施方案》;
2.《“留相福利”发放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逾期未申报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申报企业于2023年1月30日—2月9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开发区初审:
1.《“留相福利”补贴申报表》;
2.《申请“留相福利”补贴承诺书》;
3.《“留相福利”发放花名册》;
4.企业留相外市籍高管、技术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户籍证明材料;
5.“留相福利”资金发放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须在1月21日前按每人1000元标准先行发放“留相福利”到员工个人,实物发放需提供发放清单(员工签收),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开发区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留相福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再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相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开发区产业发展部;联系人:曹洁;联系电话:0561-3068800,3069900)
附件:1.**企业2023年“两节”期间稳岗留工实施方案
2.**企业“留相福利”发放表
3.“留相福利”补贴申报表
4.申请“留相福利”补贴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