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1271号),为保障你市(县、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现下达你市(县、区)2022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具体金额、项目见附件。
各地请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号)、《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等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馈(联系人:曹璇,电话:0551-63609675)
附件:202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