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局主要工作业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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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张纪发布时间:2008-03-25 00:00

    1工资变动审批:领取表格→填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报市工资科审批。

    2退休审批:领取表格→填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审批。 

3劳动合同鉴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填写表格→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鉴证。

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与处理: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区劳动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立案的→调查核实,开庭调解或仲裁处理。  

5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受理与处理:当事人以书面等形式投诉或举报→根据规定,予以立案的→调查核实,进行调解或依法处理。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设岗情况提出拟聘意见,填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聘用。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个人书面向单位申报→填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教育和工程初级资格,由区职称办认定;中级资格和教育高级资格报市职称办审查,市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8职业介绍

       单位用工:持相关证件→填写用工登记表 → 发布信息 → 推荐介绍 → 跟踪服务 → 就业管理。

       个人求职:出示有效证件→ 填写求职登记表 → 查看招聘信息→ 为求职人员开具介绍信或面试通知单 → 跟踪反馈→ 就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