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事项规定了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的规范性引用、适用范围、事项类别、设立依据、决定机构、审批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相关表格的要求。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2011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批准、同意事项,应当公开程序,并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同意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予批准、同意的事项而未经批准、同意的,城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
4受理机构
淮北市相山区城市管理局。
5审批条件
5.1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
5.2不予批准情形
不符合5.1的条件或隐瞒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申请的等。
6申办材料
大型户外广告、宣传品设置张贴和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搭建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临时占道宣传)所需材料目录清单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 |
材料能否容缺 |
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电子件 |
不可容缺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电子件 |
不可容缺 |
负责人或经办人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电子件 |
不可容缺 |
彩色现场图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或电子件 |
不可容缺 |
7办理方式
7.1现场办理
7.1.1地址及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7号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区城管局),0561-3196270;
7.1.2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7.2网上申请:
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
8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8.1受理:受理申请;
8.2审查: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8.3办结:予以办结;
8.4送达:窗口或EMS快递送达。
8.5不收费(建计函[2020]1061号)。
9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10咨询方式
10.1电话咨询:0561-3196270;
10.2现场咨询: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区城管局)。
11相关表格
临时占道申请表(表格电子版附后)。
临时占道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情 况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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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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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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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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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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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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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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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临时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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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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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规格 |
× 长 米 宽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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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期限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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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路段 及 位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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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确 认 |
以上信息准确无误,情况属实。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