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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渠沟镇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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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渠沟镇政府发布时间:2022-01-28 15:1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渠沟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年报全文在“相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bxs.gov.cn/zwgk/public/column/33?type=2&activeId=333)渠沟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渠沟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61-3238810。

(1)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镇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45条。公开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应急管理、人口与计生、社会保障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设计载体,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公开,根据《条例》要求,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事各类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办的各类信息,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渠沟镇政府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受理通过依法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想要了解并可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注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将需要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予以公示,以最简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5)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考评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擅自公开保密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2021年我镇共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有的部门未严格执行制度,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日常工作开展,执行力度不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结合工作职能,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更好地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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