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相山区部分街道社区行政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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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1-16 00:00

各镇街,凤凰山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调整相山区部分街道社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相政〔2017〕79)号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将调整方案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结合实际开展下一步工作。

一、撤销刘桥街道。将原刘桥街道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三堤口街道管辖。

二、撤销人民路街道。以南湖路为界,将南湖路以东、人民路以北原属人民路街道管辖的权园社区、部分园林社区管辖的区域划归任圩街道管辖。将原属人民路街道管辖的锦华苑社区的锦河湾小区(北区)划归任圩街道的余庄社区管辖。将原属人民路街道管辖的锦华苑社区(除上面划走部分)、曙光社区、康乐社区、城里社区划归南黎街道管辖。

三、将任圩街道李桥社区的首府小区划归南黎街道李楼社区管辖,将李桥社区的港利小区划归南黎街道梅苑社区管辖。

四、以长山路为界,将长山路以东、惠苑路以北、铁路以南,原属相南街道城里社区管辖的区域,划归南黎街道管辖。以人民路为界,将人民路以南原属相南街道管辖的区域划归南黎街道管辖。

五、严肃调整纪律,按规定完成相关街道的界线勘定;相关街道社区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由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