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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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4-17 09:47
  1. 个人缴费。充分考虑政府补助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待遇水平提高等因素,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缴费能力,2015年我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180元;儿童和在校中小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为60元。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符合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职工家属个人的缴费部分,可以给予适当资助。

  1. 财政补助。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80元。

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16元,地方财政每人每年配套164元。对于市辖区,省级补助82元、市级财政补助 52元、区级财政配套30元;对于濉溪县,省级补助123元、县级财政配套41 元。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其中省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216元,省财政承担164元;市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216元,省财政承担82元,其余资金市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