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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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1-09-08 17:47

(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范围。

粮食直补资金由省财政从中央补助和我省筹集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中统一安排列支。为解决特殊问题,省对各市、县按当年粮食直补资金总额的3%安排 机动资金,用于对农民的补贴。机动资金只能由市、县财政集中掌握使用,乡(镇)、村不得留有机动资金。上年结余的机动资金和利息收入要顶抵下一年度的机动 资金或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省拨补的直补改革机动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只能补贴给依法交纳农业税和附加以及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不得用于其他 任何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