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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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9-16 16:54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通过下列渠道筹集,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统筹集约使用:

(一)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二)市、区财政预算安排;

(三)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

(五)出租、出售公共租赁住房所得;

(六)社会捐赠;

(七)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其他方式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