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委员接待日活动,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员,并公开委员身份进行。
2、每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为委员接待日(节假日除外,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凡轮到接待日的政协委员,应安排好工作,按时到位。
3、政协委员在接待群众的同时,要认真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政协会的决议、决定。
4、接待群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待人,并认真做好民情记录。对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事项,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围绕对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和帮助,尤其要针对民生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
6、对群众提出一般性意见、建议,由委员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重要意见、建议在认真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由委员按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形式交区政协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委员反馈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