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注意!又有冒充公检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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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4-14 10:09

什么是冒充公检法诈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公检法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流程



01

冒充公检法的开场

(1)来电自称当地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因身份信息泄露或曾经身份证遗失,被人冒用身份申领电话卡,涉及一起诈骗案件,需要配合外地警方调查。


(2)来电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社保卡涉嫌洗钱,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3)来电自称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嫌一起诈骗案件,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4)来电自称快递公司客服,告知受害人其邮寄的包裹里藏毒或者有违禁物品,被海关扣押了,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02

电话转接至“警方”

电话转接至“办案地公安局”,在电话中,“警察”不断强调该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否则要对受害人实施拘留并冻结资产。

03

“通缉令”“警官证”齐上场

受害人添加“警察”QQ或微信,对方发来虚假的警官证和逮捕令或者通缉令等文书,使受害人陷入恐慌,进一步相信骗子的说法。

04

下载软件配合“资金清查”

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让其将所有钱转入一个银行卡内,并在软件内填写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填写完毕,受害人卡上的资金已被全部转走,对方称是转至了“安全账户”。


冒充公检法诈骗也衍生出了新的手段


       不久前,杜集区的李女士突然接到自称"某区公安局卢警官"的电话,称其身份信息被盗用实施了电信诈骗,让李女士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进行远程核查,将名下资金汇入到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内进行验证资金,过程中并要求李女士对着屏幕做"点头、眨眼"动作。"核查"结束后,李女士发现银行卡内的3万元全部通过"数字人民币" APP 不翼而飞飞,意识到被骗。


注意!注意!

"屏幕共享"功能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

全部记录下来,并同步让对方看到!

不法分子会通过该功能获取信息

登录并注册事主的网银进行转账操作。

未经确认的情况:千万不要随意打开"屏幕共享"!


警方提醒






1.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求助,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