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堤口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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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5-01-23 15:36

 

相三办〔2025〕1号

 

 

关于印发《三堤口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三堤口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2日

 

 

 

 

相山区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打造有序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崭新的面貌贺新年,以干净的环境迎新春。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整治范围为辖区范围内。重点加强居民区、主次干道沿线、商业区、广场、公园、火车站、汽车站等区域,铁路及河道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各类市容环境问题的治理。

三、工作目标

不断巩固市容环境整治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瞄准短板,精准施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城市美丽为目标,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绿色、靓丽的城市环境。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消除卫生死角。以春节为契机,集中力量彻底清除建筑工地、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垃圾点周边、铁路沿线、河道沿线、空置场地、城乡结合部及违规废品收购站等区域内的垃圾、杂物、白色污染物。

2.净化公共设施。大型建筑物外立面、玻璃幕墙、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含户外广告牌、护栏、隔离墩、道路指示牌、交通标志、招贴栏、公共座椅和电力、通信等)及公交设施(含公交车辆、站牌、候车亭等)应保持清洁。对辖区垃圾中转站、环卫作业车辆、垃圾收集容器、公厕等设施设备进行冲洗和消杀、除臭作业。2025年1月底前完成主干道两侧破旧张贴物清理任务,清理各类涂写、刻画、张贴的“小广告”,各类设施净化效果达到整体干净整洁、见本色效果。

(二)市容市貌提升工作。

1.规范管理占道经营和早夜市。严格管理流动商贩、出店经营、户外烧烤、马路餐桌、马路加工、占道修(洗)车、乱堆乱放等,引摊入市入店,规范经营。规范管理早夜市占道市场,进一步规范早夜市卫生、燃气和安全管理标准,明确营业时间。

2.整治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设施。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广场的门头店招进行规范治理,逐步达到“一店一匾,突出特色”要求。清理整治擅自设置的条幅、拱门、布幔、占道招牌及招牌破损陈旧、遮挡外窗逃生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或破损的广告招牌、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

3.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以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居民小区等区域为重点,坚持“统一部署、属地管理、遏制新增、消化存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认定拆除。对危害公共安全、侵占公共空间、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依法拆除,同时统筹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及时美化、绿化,防止问题反弹。

4.加强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行为。治理车辆不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占用不具备停车标准的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的行为;治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和停车标识的行为;治理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大型货车、大客车等“僵尸车”及影响施工、保洁、清雪工作的车辆;利用机动车违规占用城市道路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流动摊点。

5.城区围挡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城管等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城区问题围挡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全面整治外观破损、脏污、设置标准低、要素不齐全、有安全隐患等问题,拆除未批先建、违规占道、竣工工程逾期未拆及其他违规设置的围挡。

6.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容貌管理规定,在建工地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画面整洁、完好,严格落实“四有”措施(有围挡、有硬覆盖、有清洗设施、有专人清扫垃圾)。工地内部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分类存放,无垃圾、杂物积存,文明施工制度健全,人员责任明确,日常监管到位,检查记录完整。采取覆盖防尘网及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工地扬尘,施工现场建筑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切实做到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

7.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整治工作。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将在线数据及时接入餐饮油烟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平台。督促已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理,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装置正常运行使用。对群众投诉强烈的存在异味扰民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同时,应督促加装活性炭吸附、紫外光解等除异味装置。严禁商业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以及居民区餐饮、文化、娱乐噪声扰民。

8、农贸(商贸、集贸、批发)市场整治工作。结合统一收银工作,不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经营秩序管理力度,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市场布局合理,内外环境优美,物业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井然,群众购物满意的标准化市场。

(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1.提升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秩序质量。加大住宅小区清扫力度,提高清扫质量。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垃圾箱,及时清运,保证生活垃圾不落地,实现住宅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对装修拆除垃圾、占用楼道及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绿地草坪杂物杂草、废弃家具、破旧自行车、墙体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做到脏乱治理不留死角。做好小区主次干路硬化路面破损部分的修复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防患外墙墙皮脱落、连廊结冰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私拆乱改现象的治理。

2.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美化治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业主圈占场地苗头,从源头上管控“毁绿种菜”行为,对于已形成的圈占栅栏等设施,劝导业主自行拆除;对拒不配合的,进行执法强制拆除。及时清除死树、修枝剪枝及灌木、草坪修剪。对住宅小区主次干路两侧及其他适合种植乔木的位置进行补种,做到应种必种、养护到位、确保成活不裸露地面。

3.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居民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电线、电闸箱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坚决消除电动车“入楼入户”,在单元楼梯间充电等安全隐患。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严禁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集中开展对住宅小区不文明现象治理。随意向下水道扔杂物、商户直排污水的行为。不按指定位置随意倾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拾荒翻捡垃圾桶的行为。违反规定豢养大型宠物犬,遛宠物犬时不系安全绳、不清理排泄物的行为。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质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高层住宅不按规定使用电梯,乱扔垃圾、损坏电梯设施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部署及准备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做到边动员边整治边宣传。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8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标准,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动员各方力量,建立责任清单,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聚焦市容环境管理短板,巩固前期成果,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不断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成效。

(三)常态长效阶段(2025年3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在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联合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专班通过不定期督查、定期检查,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销号,对督办问题推诿扯皮的单位问责问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细化措施。部门要逐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账销号,接受群众监督。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专题攻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科学整治,标本兼治。坚持执法为民,规范文明执法,突出重点执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通过“疏堵结合”推动市容秩序规范、有序。以街道为单位,保持每天对辖区的巡查,对发现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相互通报,第一时间制止、执法,将各类违章违规乱象消灭在萌芽状。

(三)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各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形成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总结经验。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市容环境大提质专项行动,加强对其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实地督查确保综合提升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