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全省政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和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 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了教育宣传培训,重新认真梳理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在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4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任圩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政务办公平台、公开栏、便民告示、简报、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民生、计生、社保问题等信息。2、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任圩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办事处和社区各部门,对街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1、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2018年以来,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讨论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在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下,形成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街道党政办承担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考核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送,并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强化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依照《保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办将工作细分到街道社区各部门,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此外,我办还对各部门信息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积极向群众推广普及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很广,需要各方面协作配合。为此,我办通过办事处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激发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热情,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拓展。
公开工作方面:一是公开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性通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监督考核常态化。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报或督办单,限期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注重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信息需求。
3、强化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网站日常监管,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本单位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