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相山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相山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实现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9〕58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找差距、补短板、推升级、上台阶、促富民、助脱贫”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提升电商进农村工作,优化完善“两中心、一站点”服务功能,大力实施“电商+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组织落实好农村电商“银企对接、农超对接、线上线下对接、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到2019年底,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个以上,打造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的农村电商示范村、示范网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网销品牌,助力脱贫攻坚更有效,农村电商发展环境更优化。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服务功能,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明确相山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完善政策宣传、创业孵化、电商扶贫、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服务功能,明确运营企业上行实绩要求。建立村便民服务网点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联络机制,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电商企业组织动员和产销对接等服务,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区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区商务局负责)。牢牢把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注重上行服务和功能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全区益农信息社实现村级全覆盖,推进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培育省级示范网点2个以上(渠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区商务局负责)。
(二)提高培训实效,加强主体培育。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品牌建设,引导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家以上、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个以上,建设示范村2个(渠沟镇人民政府负责)。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和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
(三)精准电商扶贫,强化利益联结。务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局、渠沟镇人民政府负责)。提升村级网点的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区商务局负责)。鼓励网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支持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村级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村“两委”、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培训。推进与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局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扶贫开发局、渠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
(四)引导应用创新,鼓励跨境发展。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区商务局负责)。
(五)完善基础设施,延伸拓展服务。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全覆盖,行政村100%通快递(渠沟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区经信局负责)。
(六)贯彻落实政策,加强政策保障。统筹省级、市级、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对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对获得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电商示范村,分别给予单个示范镇、村15万元和5万元奖励。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实效给予电商企业以网络销售额5%以内的奖励。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益农信息社,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口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分档奖励。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
三、工作要求
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充实政策措施,完善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明确各部门和镇村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区监察委负责)。区商务局牵头制定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方案的落实(区商务局负责)。区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要及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全区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新培育1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 |
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 |
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2个以上 |
渠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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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
3 |
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个 |
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4 |
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1个 |
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5 |
益农信息社实现村级全覆盖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渠沟镇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6 |
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和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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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
7 |
强化电商利益联结,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
渠沟镇人民政府 |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8 |
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 |
区商务局,渠沟镇人民政府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扶贫开发局 |
2019年10月31日前 |
9 |
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 |
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0 |
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全覆盖,行政村100%通快递 |
渠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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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
11 |
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优惠资费产品 |
区经信局,渠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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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
12 |
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工作人员培训,年培育500人以上 |
区商务局,渠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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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
13 |
着力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2个 |
渠沟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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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