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美消费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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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26 13:51

相政办〔20223


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5


“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

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激发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消费活力,繁荣商贸市场,实现2022年首季商贸消费“开门红”,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举办“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主题

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线上线下结合、多业态联动、全媒体推广、文旅商体结合”为主要形式,培育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持续做旺做热我区消费市场,延续金秋消费季活动影响力,做到“浓厚节日氛围不减、疫情防控措施不松、市场消费规模不降”。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相山区人民政府

牵头承办:相山区商务局

支持承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实施单位:商贸流通企业(以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和大型商贸企业为主)

支持单位:淮北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淮北市餐饮烹饪协会

五、活动时间

2022125-331

六、活动内容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基本原则,聚焦商场、超市、餐饮、汽车、家电、百货零售等商贸流通领域,引导各商家针对春节、元宵等传统消费旺季,抢抓有利时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容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主要有以下六大板块:

(一)跨年迎春购好物组织各大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策划各类零售打折、满减、买赠、返券、抽奖等让利促销活动,支持发放“商场消费券”“积分互换券”“优惠代金券”等,多种途径举办“新年狂欢”“年货抢购”“年终特惠”“店庆优惠”等,有序开展现场演艺等人气营销活动,设置新年主题网红打卡点,营造节日氛围,满足老百姓多样化消费需求。针对节后淡季、春季换季,开展品牌时尚秀、主题消费热等主题的各种便民、惠民、利民的商业促销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开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树立诚信经营、质量立市、服务兴业的经营理念,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

(二)跨年迎春品相味。引导餐饮企业开展年夜饭送到家活动。响应“就地过节”倡议,引导全区餐饮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创新举办产品多样、内容丰富的年夜饭送到家活动。“第九菜系”专区推出“新春云餐厅年夜饭专栏”提供“线上订餐,无接触配送”服务。依托第九菜系餐饮企业开展惠民美食系列展销及评选活动,在活动期间,开展各种名吃打折、让利优惠促销、美食比拼、送饺子、预定年夜饭享受精品礼包等系列活动。

(三)跨年迎春享生活。主动顺应消费需求升级“大趋势”,积极组织家电、汽车等企业、行业协会举办家电、汽车等传统大宗促消费活动,释放大宗消费潜能,为消费者带来新年福利。鼓励宏源、苏宁等家居专卖店开展“惠民消费节”“家电购物节”“家电欢乐购”等活动,开展彩电、空调、厨卫、生活家电等多业态促销。依托重点汽车销售企业及协会组织开展惠民购车、购车礼包等活动,开启全年汽车促销活动序幕。

(四)跨年迎春云上购。引导传统商超开展线上年货购物节活动。组织全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通过自有电商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年货购物节活动,大力推销本地特色年货产品,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线上接单,线下配送保障百姓生活所需,实现“手机下单,配送到站”,购物结账提货全程不接触。联合区电商服务中心举办网上年货节,推出“村村有礼贺新年”特色产品宣传推介、“零食狂欢”让年味更有味、“新年开新”新春换新-开年钜惠等直播活动。

(五)跨年迎春逛大集。在金鹰购物中心、万达广场等举办年货大集,限时限地引导商户规范经营,集中销售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的农副产品、老字号产品、非遗及各类春节用品等,营造喜庆的年味儿氛围,吸引广大消费者前来逛展会、办年货、置新物。鼓励创新经营模式和产品,制作绿色、环保、健康的新春特色大礼包、新春礼盒、新年伴手礼等。

(六)跨年迎春送祝福。邀请相山区政府领导及商业代表拍摄制作2022新年祝福短视频在“云享欢乐购”视频号播出。云享跨年,线上抢新年红包,春节期间通过银联云闪付等平台发放虎年消费红包。春节期间,通过银联平台设置,市民在指定商户,通过云闪付APP消费满100元,即可触发银联后台红包系统,免费给该用户派送红包。红包金额为8-88元不等,均值为10元,共派发2万份红包。

七、工作措施

(一)举办启动仪式。举办“皖美消费 乐享相城”-2022跨年迎春购物季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组织骨干商贸企业共同启幕。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领导参加消费季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推介此次活动相关优惠政策。

(二)投放电子消费券。聚焦百货零售、餐饮、家电、成品油等领域通过银联云闪付等平台面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市民可持线上领取的消费券至区内参加活动的商场超市、餐饮等消费场所进行抵扣现金消费(详见消费劵发放实施方案附件)。

(三)开展评选活动。对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根据其社会贡献度开展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零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速达到15%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按照零售额(营业额)排名评选出前20名,其中第1名奖励5万元,第2-5名奖励3万元,第6-10名奖励1万元,第11-15名奖励5000元,第16-20名奖励2000元。消费季活动全部结束后召开专题总结表彰大会,为辖区内社会贡献表现突出的限额以上商贸单位集中推广、宣传。通过全媒体平台集中展示,让助力经济的责任意识传播更广,为相山经济活力提振信心。参与本次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单位要认真制定促销方案,并于215日前上报区商务局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参与评选(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奖补主要针对全区实际报送的在库单位,对倒闭、退库、保留基数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奖补。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社会贡献度以本地统计部门反馈的零售额数据为准)。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把促消费活动作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工作,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政企联手、线上线下共同推进,掀起新一波消费热潮。

(二)加大活动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作用,拍摄制作相关新闻、宣传短片、广播等,帮助企业加大宣传,为活动集聚人气。各商家要充分发掘利用自有阵地资源,结合企业营销主题,加大宣传资源投放,营造喜庆热烈的节庆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各镇街开发区及相关单位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障、杜绝餐饮浪费等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活动防控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保障商品品质,兑现消费承诺,做好售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附件:2022年相山区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2022年相山区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提振相山区商贸流通产业,特制定相山区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惠”的原则,面向全市消费者投放电子消费券活动,刺激消费市场复苏回暖,释放群众消费潜能。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消费券发放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活动时间

129331日(具体时间以活动实际配置为准)

(三)发放范围

面向全体在淮人员(包括域外来淮人员)

(四)消费区域

仅限相山区限额以上商贸单位

三、活动形式

(一)消费领红包

129日起通过银联平台设置,市民在相山区商务局指定商户,通过云闪付APP消费满100元,即可触发银联后台红包系统,免费给用户派送红包。红包金额为8-88元不等,均值为10元,共派发2万份,计划投入20万元。红包金额等同于现金金额,可直接用于再次消费,不可提现,活动期间有效。

(二)发放消费券

218331日每周五上午九点通过云闪付APP定期发放电子消费券,分为大额类消费券(满20050)、小额类消费券(满5020)两种类型。每周大额类发放1600张、小额类发放4000张,计划发放5轮,发放完后可依据实际核销情况增发1轮。计划共发放28000张消费券,投入80万元。票券面额、发放时间可依据实际进行调整。

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免费领取消费券,每人每轮每类消费券可各申领一张,整个活动期间限各领取2张(按手机捆绑身份证号界定)。即领即用,领完即止。消费券领取后仅限本次活动报名的相山区线下指定商家使用,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在3日内有效,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四、活动资金执行

可与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署协议,由银联商务与指定商户进行对账。如采用红包形式需要在活动开展之前打款,如采用消费券形式系统支持事后结算。

五、对参与商家的要求

1、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拥有线下实体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单位,具体以公布为准。

2、所有参与活动的商贸单位需向相山区商务局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时需提交本企业优惠活动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参与活动的商家和消费者须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保证产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对存在虚假交易、虚假申报、骗取资金、会计核算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消费者完成消费,参与活动单位应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消费券扣减部分。消费者若发生合理退货行为,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已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退款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消费券抵扣部分)。参与活动单位不得以作废消费券申请财政补贴,或采取其他手段套取财政资金,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4、参与活动单位有义务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对、调取查询消费券使用核销数据情况,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报送消费券使用核销数据。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作,违规单位所有补贴资金不予拨付,并保留追回已拨付资金的权利。凡因对消费券使用规则、结算规则不熟悉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5、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六、活动宣传

1、政府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同时广泛发动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新兴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的报道。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公共场所的宣传资源参与,包括在社区、商场等地点,选择大屏、宣传栏等广告位置投放系列主题广告,营造积极社会氛围(银联负责提供传播文稿素材)。

2、银联宣传。本次活动相关宣传传播设计素材设计文稿可由银联统一设计。银联利用自有及合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商家宣传。参与活动商家在所有活动门店布放活动物料,营造商业场所良好活动氛围(商家门店宣传物料由银联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