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相山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相山区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
2023年9月1日
淮北市相山区2023年50项民生实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98万人;力争36个城市社区达到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6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5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5.新增2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争取培育1家省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0项)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9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98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联)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4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27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11.配合市级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全市参照执行);为2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
12.救助血友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60名。(属市级任务)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4.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5.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6.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40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四、教育惠民(3项)
17.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开设一档公益性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推动市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属市级任务)
18.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675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40个。(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19.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属省级任务)
21.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0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5项)
22.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494名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窝沟封闭服务,开展适龄儿童健康口腔教育。到2023年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30%,总体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3.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4.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24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妇联)
25.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申请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6.实行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属省级任务)
六、环境保护(1项)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9.加强对我市1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属市级任务)
七、交通出行(2项)
30.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1.749公里、村道安防工程10.006公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计划里程9.47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15.166公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3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660个,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7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2.按照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要求,落实“五看一游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33.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8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完成279场送戏演出任务,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属市级任务)
35.大力实施快乐健身行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省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190个。(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九、城乡建设(6项)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600个。(属市级任务)
37.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8个左右。(属市级任务)
38.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39.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00套。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39套(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40.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4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4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4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5个。(属市级任务)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属市级任务)
44.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9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属市级任务)
45.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7个。(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6.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提升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2项)
47.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5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属市级任务)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9.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强化反电诈专职队伍建设,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预后被骗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百警打处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50.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240批次。(属市级任务)
各镇街、相山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效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附件:1.2023年相山区5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
附件1
2023年相山区5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98万人;力争36个城市社区达到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举措:
1.开展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力争36个城市社区达到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3.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9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举措:
1.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
2.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一次性补贴,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3.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6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5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举措:
3.鼓励家政公司开展“五进”工作。支持家政公司与“五进”主体签约,先行打造家政网点、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网点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窗口给予一次性补贴0.5万元。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全市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推进举措:
1.制定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按照属地保障原则,市、县(区)财政统筹列入年度预算。
2.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至640元。
3.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2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争取培育1家省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举措:
1.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且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建设补贴,实际建设支出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2.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制定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指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对认定为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3.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开展认定工作。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推进举措:
1.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等信息。积极申报、筹措各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5人、子女助学9人、医疗救助1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本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本市低保标准确定。
2.医疗救助按照年度内(连续12个月)个人自付医药费确定:(连续12个月)个人自付医药费5000元(含5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按自付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年度内(连续12个月)个人自付医药费30000元以上,70000元(含70000元)以下,30000元以内部分按自付费用20%的标准、30000元以上部分按自付费用30%的标准合计后给予一次性救助;年度内(连续12个月)个人自付医药费70000元以上的,70000元以内部分按上述标准、7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自付费用40%的标准合计后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深度困难职工不超过50000元,相对困难职工不超过16000元(全市参照执行)。
3、持续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动态管理”。区民政、区财政科学合理测算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分散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冒领、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9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为280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1.5万元实施。
2.为9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
3.为62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为66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完善淮北市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科学编制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98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逐步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4.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结合当前就业创业情况,适时开展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个性化培训。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4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政策宣传、入户核查、设计、施工、验收、数据录入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资金的支出责任主要在县(区)政府,省、市以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绩效。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27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依据《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淮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淮残联〔2022〕13号)。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14人次。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10人次。
3.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支出。
(十一)配合市级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全市参照执行);为2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
推进举措:
1.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制定的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完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
2.将市民政局下达的24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至各镇街、开发区,严格落实适老化改造要求,做好摸底、改造、验收等工作。
3.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十二)救助血友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60名。(属市级任务)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举措: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市财政对政策保障范围内的各县(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予以适当补助,其余由各县区自行承担。
3.允许各县区结合实际,经评估论证和备案同意,适当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承担。
(十四)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推进举措:
1.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举措:
1.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2.依据淮退役军人〔2121〕59号文件要求,根据帮扶援助困难情形和程度,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扶因病、因残、失业以及“三属”等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40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48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24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淮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淮残联〔2019〕9号),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教育惠民(3项)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开设一档公益性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推动市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属市级任务)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675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40个。(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推进举措:
1.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2.稳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鼓励开设普惠性托班。2023年,各县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3.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2023年,全市新建成2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区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举措: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四个一批”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1.9万人左右。
2.对改建的公办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改造建设补助。
3.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22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属省级任务)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0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举措:
1.按照《淮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细化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
2.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淮北市学生智慧资助管理系统比对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助各校精准认定、精准资助。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线下、线上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五、卫生健康(5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494名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窝沟封闭服务,开展适龄儿童健康口腔教育。到2023年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30%,总体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举措:
1.深化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医教协同,为4494名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窝沟封闭服务,按照40元每颗牙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除中央财政按规定补助金额外,区级任务经费不足部分按照市级财政与区财政各承担50%的比例予以保障。
2.依托市儿童口腔项目办和实施窝沟封闭的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宣传儿童口腔卫生知识,推广窝沟封闭适宜技术,促进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持续提升。
3.依托市儿童口腔项目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市级复核督导等工作,通过“医疗机构全面自查-县区检查-市级抽查”方式开展窝沟封闭完好率复核工作,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覆盖率达到3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以上。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举措:
1.加强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区卫健委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同时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健全网络规范免费筛查工作。除在各助产机构出生的所有活产儿外,辖区内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均由各县区指定机构提供免费筛查服务。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共同规范做好筛查相关工作。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24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妇联)
推进举措:
1.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按照每人不低于243元的标准下拨项目资金。开展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随访管理等,组织培训和质控,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对项目管理机构、初筛机构进行督导,并追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有序归档各类工作信息、项目资料,建立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登记簿,规范整理个案登记表、汇总表、筛查结果、筛查月进度表等档案资料。认真做好筛查异常人员追访工作,对于筛查异常人员及时进行结果反馈,安排专人定期追访,收集异常人员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和治疗结果信息,确保异常人员尽快得到治疗。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申请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举措:
1.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应用门诊慢性病网上鉴定和“免申即享”功能模块,参保群众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性病认定。
2.遴选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3个慢性病病种试行保障待遇“免申即享”。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信息平台推送的参保患者医保出院诊断结算等信息,直接判断、认定相应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后,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通知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十六)实行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举措:
1.依托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完善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功能,对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实行即办即享。备案结果可在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功能中随时查询,也可随时终止备案申请。
2.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全面开通电话自助备案,备案电话:0561-3199330、0561-3199680,为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简便快捷的备案渠道。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属省级任务)
六、环境保护(1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举措:
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定期督查。
(二十九)加强对我市1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属市级任务)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1.749公里、村道安防工程10.006公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计划里程9.47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15.166公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举措:
1.加强调度,严格考核。督查指导工程进度,确保工程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工,12月底前竣工验收。每月通报各项目完成情况并进行排名,年底将作为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2.加强协调,落实补助资金。积极协调对接区财政局,下拨补助资金,为各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3.紧抓建设质量安全各环节,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同时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巡检,及时通报质量安全情况,作为目标考核重要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660个,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7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举措: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前提下,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
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完善“淮优出行”APP,持续推进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八、文体服务(3项)
(三十二)按照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要求,落实“五看一游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配合市级实施。
(三十三)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8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益普惠、覆盖全区”的原则,依照“五有”标准,有序推进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巡察督查事项及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在项目建设方式上,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进行,并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合理规划城市阅读空间建设规模及数量,确保城市阅读空间选址具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在空间选址上注重便民惠民。鼓励大型国有、民营出版物经营单位扩展阅读服务场所,增加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3.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模式,积极营造“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完成279场送戏演出任务,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属市级任务)
(三十五)大力实施快乐健身行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省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190个。(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利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体育强省专项资金,采购253万元体育器材,含健身路径、零散器材、篮球架、乒乓球台等。
2.利用体育强省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小区健身点维修更新及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3.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调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公布事宜。
九、城乡建设(6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600个。(属市级任务)
(三十七)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8个左右。(属市级任务)
(三十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举措:
1.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现场核实,对进展滞后的项目开展重点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十九)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00套。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39套(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举措:
1.加强协调,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定期下发通报,督促加快推进棚改项目进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2.根据《淮北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财综〔财综2022〕438号),联合财政部门加强检查指导,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租金标准,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定期检查督促,严防以租代售、违规经营。按照《淮北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实施细则》对辖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4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举措:
1.优先考虑贴近百姓身边,统筹安排“口袋公园”选址和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2.区人民政府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融入体育健身设施及文化元素,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3.将“口袋公园”建设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并按照《淮北市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对公园广场进行养护管理。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推进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
2.规范实施过程。遴选培育对象,优选培育机构,精选培训师资,定购统编教材,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加强跟踪服务,健全培训档案。
3.创新培训模式。围绕主导产业办培训;围绕成果转化抓示范;围绕生产实践解难题。
4.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5.加强信息宣传。实行进度月报告制度,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5个。(属市级任务)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属市级任务)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9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属市级任务)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7个。(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举措:
1.对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在梳理2022年已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菜市基础上,再次摸排我区菜市基本情况,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整治和改造提升任务清单。针对任务摸排情况,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2.区商务局按周对各镇街文明菜市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按月度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镇街,提请区政府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镇街,视情提请区政府采取约谈等措施。
3.统筹工作安排,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施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的同时,要做好临时过渡性安排,切实保障居民基本消费需求。
4.市级每年认定4个市级示范菜市,对示范菜市予以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区商务局将突出改造菜市硬件设施,推动菜市标准化、突出改观菜市卫生环境,推动菜市清洁化、突出规范秩序管理,推动菜市规范化,积极协助菜市场主体争获“文明示范市场”。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提升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举措:
1.积极组织调查摸清全区各类网点建设情况,全区新建16家以上、提升4家,累计完成20家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2.积极向上级工会申请专项经费支持,区总工会预拨部分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奖补资金10余万元,用于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各单位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等方式加大建设投入。区总工会牵头成立工会驿站协调组织和工作专班,召开现场观摩会和工作推进会。
3.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公共安全(2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5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属市级任务)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出台淮北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创建责任,切实解决各行业中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
3.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媒体联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强化反电诈专职队伍建设,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预后被骗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百警打处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推进举措:
1.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面开展2023年度“无诈社区(村)”“无诈机关”“无诈企业”“无诈校园”创建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建强市、县两级实体化运行的反电诈专门队伍,落实专职反电诈民警占比达到全市警力3%,切实扩充我市反诈专业力量,严防“名在人不在”现象发生。
3.全面实体化运行“警格+网格”机制,做实预警劝阻。重点对资金预警等紧急高危预警快速处置,确保应见尽见,逐条逐人劝阻到位,精准采取阻断通讯、金融等保护性措施,有效提升见面劝阻质效,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4.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震慑力度。建立公检法常态化会商机制,就案件管辖、罪名认定、主观明知、从宽情节等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构建“线索研判-推送打击-移送公诉”的顺畅机制,实现战果转化的可持续发展。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240批次。(属市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