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沟镇,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相山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相山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两强一增”行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街接,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及目标任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导致相山区出现土地闲置、土地过于分散,农业衰退等问题。虽然对部分农田进行了“高标”建设,但仍然存在无法集中连片、农田配套设施不足、水资源分配不均匀和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一现状,相山区积极响应省农委的要求推出了土地大托管政策,即将本区土地经整治、改良、提升后托管给专业的企业或个人经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农业效益的提高。
土地大托管项目的实施是改善耕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人才、技术、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项目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趋势。
土地大托管项目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保障农民的生计,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强土地的保护和管理。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开拓农民增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适度集约化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美丽宜居的乡村新貌具有重要意义。
大托管项目工程是推动相山区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工程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农田输配电和种植管理信息化系统等。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计划2024年在全区开展“大托管”示范,示范面积达到4万亩;到2025年,总面积达到6万亩左右。
二、基本要求
农业生产“大托管”是以“一引领、两委托、三跟进”为基本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它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接受农户委托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开展服务,各类服务组织跟进实施专业服务,金融机构跟进开展金融支持,参与各方跟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托管”模式与传统生产托管服务相比,具有组织化程度更高、配套服务更全、风险防控更强、利益联结更紧密的优势。示范推广“大托管”要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带领农户共同发展。
(二)村集体统一组织。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为农户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者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开展服务。
(三)托管主体实施规模经营。发挥托管主体“专”的技能,引导托管主体利用专业生产优势,引入优良品种、智能装备、先进技术等要素,开展专业化生产。鼓励有条件的村采取整村推进方式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营。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跟进配套服务。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供”的优势,推动各类服务组织开展联合合作,为托管主体提供信息发布、农资供应、生产指导、农机调度、银行贷款等覆盖全产业链的配套服务。
三、实施环节
农业生产“大托管”一般按照以下环节开展:
1.村级申报需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大托管”政策宣传,摸排农民群众意愿,研究制定托管方案,明确托管地块及面积、托管方式等,并与有意向的群众签订托管服务合同。
2.镇审核把关。镇政府对上报的托管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考虑村级党组织战斗力、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能力、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村。
3.区级跟踪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对镇上报的村级方案进行统一审核,指导镇、村把好“大托管”方向,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生产责任。
4.推荐服务组织。选择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公开推荐给“大托管”示范镇。
5.组织开展洽谈。镇政府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洽谈工作。
6.签订服务合同。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建立托管服务关系。
7.制定种植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托管主体协商确定粮食种植品种、生产方式等,经农户(代表)同意后,由托管主体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作业服务。
四、重点工作
加强资源整合与政策创新,重点从平台建设、金融支持、行业监管等方面加强工作推进,优化实施环境。
(一)搭建区级“大托管”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中国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托管信息发布和供需对接,实现“大托管”信息服务功能。引导国有或民营公司积极参与,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引入中化现代农业智慧平台,逐步搭建区级“大托管”信息服务平台,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良种、良法、良机、信息等生产要素聚合起来,实现“大托管”服务“一网覆盖”、“一屏通办”。
(二)成立镇“大托管”服务中心。依托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探索“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模式,为托管主体提供耕、种、防、收等全程机械化服务。具备条件的镇服务中心可将服务内容拓展到农资统购、技术示范、咨询培训、产品销售等环节,构建全产业链农事服务体系。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业生产托管创新金融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开发“托管贷”“信用贷”等产品,解决托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推进银担联动,引导担保机构为托管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合的保险品种,为“大托管”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质量监管。要加强“大托管”制度建设,制定托管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价格监管,强化行业管理。建立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托管主体开展信誉评价。
五、实施步骤
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准备:宣传省级实施方案,制定相山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托管服务标准,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和信誉评价制度等。
(二)示范推进:示范村引入服务组织,签订托管协议,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健全“大托管”综合服务体系。
(三)总结推广:扩大示范范围,总结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健全农业生产“大托管”长效机制,推动“大托管”模式走稳走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农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大托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二)推动政策落实。把“大托管”工作与“两强一增”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支持“大托管”镇、村开展农田整治,推动优质专用粮食生产,改善“大托管”示范基础条件。
(三)稳慎组织实施。做好基础工作,发挥基层组织功能,做好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要强化民主监督,引导农户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服务监管和质量监督。要加强农业生产风险分析预警,提高服务主体应对风险能力。
(四)开展宣传培训。要采取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大托管”政策宣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要在遵循“大托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形式多样的“大托管”模式。坚持边示范、边总结,及时提炼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示范典型。
(五)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健全督导调度机制,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监管。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执行不力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切实保障“大托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山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山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咨询部门: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1-319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