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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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3-18 15:21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156号)和《关于淮北市相山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区办发〔202415号)精神,设立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1. 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 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 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 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 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全区实施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及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全省统筹办法和全国、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基金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妥善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淮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强化人才服务工作,健全全区人才服务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机关工勤辅助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省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区奖励和表彰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十二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三)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十四)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二级机构

(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及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许涛     

办公地点:相山区孟山北路79

(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全省统筹办法和全国、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基金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孙皖       

办公地点: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7号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B区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郭海龙

办公地点:相山区孟山北路79

(四)相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叶诚诚    

办公地点: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7号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B区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四、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主要负责人:杨彩侠

  话:05613193460

邮政编码:235000

办公地点:相山区孟山北路7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箱:hbxsqr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