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要求,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协商和解、做实多元调解、强化联动体系,有效发挥协商调解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争议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经研究决定,成立相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机构设在相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组成。
相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内设机构,接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行使调解职能。
特此公告。
淮北市相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