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中止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类别
原因
时间
1
H34060300220
相山区鹰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止协议
违规处理
2025年11月28日
现予以公示。
相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