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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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6-25 11:26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解除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类别

原因

时间

1

H34060300781

相山玖明眼科诊所

解除协议

主动

申请

2026625

2

P34060300801

重药控股淮北有限公司和平药房淮海路店

解除协议

主动

申请

2026625

 

现予以公示。

 


                相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625